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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被人以身相许了呀
更新时间:2018-10-23 15:17 | 字数:2350 字

映月很同情的看了一眼甘愿“以身相许”的方逸文一眼,然后转过头默默的替莫清歌夹菜。

这古代的餐饮业也算是发达了,味道也不错。看来她准备进军餐饮业的计划可以稍微缓一缓。吃了一会发现好像忘了点什么,便抬起头看着文气的方逸文说道:“叫什么名字?”

方逸文闻言魅惑的一笑,莫清歌在心里暗嗤一声:还真特么的风骚!

“方逸文。”

“哦。”莫清歌应了一声,思索着这名字还真没有他人那样有文艺感,看了看映月,忽然想到一个名字。

看着莫清歌那诡异又带了定得意的笑容,方逸文不淡定了……他从来不怕别人认出他第一杀手组织阁主的身份,所以他用了真名。虽然实际上大陆的人都习惯叫他——红花霓裳,如红花一般艳丽而有毒的毒药,但是他的真名也不至于这样平淡的被人遗忘吧?为什么对面这女人听到他的名字这么的淡定。#_#

“这个名字不好。”

她还开始嫌弃他的名字来了?

方逸文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了,但是还是笑着听她的下文,能有胆量嫌弃他名字的人倒是没有,他今天算是遇到一个了。

莫清歌才没有管方逸文想些什么,实际上她做事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心情来的。看了看映月,映月是她的丫鬟,那么方逸文……

方逸文接触到莫清歌的眼光,瞬间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,好像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啊!果然,莫清歌眼珠一转,淡淡的说道:“那你就叫水月吧!”虽然和映月不是很对称的样子,但是叫着也算是差不多了……莫清歌表示自己对这个名字还是挺满意的,“映月,他以后就跟着我们了。”

方逸文——哦不,是水月抽了抽嘴角,他实在是没想到莫清歌会给他取这样一个名字。他从来都对自己那张比女人还美的脸充满了喜爱,从来都对自己比女人还要充满诱惑的气质充满了自信。可是现在莫清歌给了他一个和她丫鬟相对应的名字……他忽然觉得有点烦躁了。

“嗯,吃饱了,我们走吧。水月,你去买单。”莫清歌放下筷子,随意的接过映月递过来的丝巾擦了擦嘴,然后晃晃悠悠的出去了。

映月又是很同情的看了水月一眼,跟着自家小姐出去了。

想跟着她家小姐……实在是有点……呃,可怜。

已经成为水月的方逸文无奈的摇了摇头,怎么可以叫以身相许给她的穷美人买单呢!

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火红的锦袍,花纹精美,布料上乘……认命的自己掏钱去付那桌自己都没动过的饭菜了。

不管多么繁华的社会,乞丐总是不能少的。乞丐就像是这个社会固定的一部分,不管你的政治多么清明,不管你的人民生活水平有多么高,乞丐这个职业永远都是存在着的。就算是在共产党那样宣传人民当家作主的年代,乞丐都是满街都是,虽然有不少都是职业的。但是不可否认的是,乞丐无疑是一个吃香的职业。

“公子,再出去就是城外了。”繁华的凰城街道不逛,她家小姐偏偏还越走越荒凉……实在是不能理解。

“哦?就要到城门了吗?”莫清歌看看天色,似乎还早,还能赶在天黑之前回来。

“嗯嗯!”所以快点回去吧!

映月点头,期待的看着莫清歌。

“哦~~”莫清歌了然的说道,然后迈腿继续往前走。

水月走过同情的看了映月一点,傻丫头啊,你家小姐经常不按常理做事的,你期待她回去?那是不可能的嘛!然后越过映月跟了上去。

不过对于莫清歌出城干什么,他同样很感兴趣。

这个时候的城外是没有什么人走动的,莫清歌七拐八拐,最后站在一个小山头上吹着风。

正在映月和水月面面相觑不知道莫清歌此举何意时,莫清歌忽然开口了:“呐,我说,我们好像迷路了。”

“……”

“……”

身后是扑通扑通肉体和大地接触的声音。

如果他们是现代人的话,一定知道一个词叫做“吐槽”。

小姐,你要是不认路干嘛像个行家一样带着我们转了半天?

“哎?”

莫清歌又是一声惊喜的叫声,映月和水月赶紧伸长了脖子等待着莫清歌公布新发现。只见她惊叫了一声,然后很欣喜的跑下小山头去,一边跑一边叫着:“总算是找到了!”

原来小姐逛这么半天是在找东西啊?

映月和水月好奇的跟上去,想看看他们家小姐找到的到底是什么宝贝。

走下山头却只看见莫清歌优哉游哉的跟在一个乞丐的后面,晃晃悠悠的走着。

“小姐……你说的找到了,是什么啊?”映月走上前去神神叨叨的问道。

莫清歌嘴一努,看向前面:“呐,就是那个。”

映月顺着莫清歌的指示:“小姐,只有一个乞丐……”

“嗯。”莫清歌也不多话,她出来的目的不就是找个乞丐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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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识到什么的映月又是一阵无语,并且很自觉的后退两步与莫清歌拉开距离,恨不得向世人标榜:我不认识前面这个疯子……

水月倒是惊奇了一把,既而便是一阵好笑:他倒是要看看这个女人还能整出什么幺蛾子来!

跟着乞丐又是一阵七拐八拐,最后看着乞丐进了一栋破庙。哼,果然不出她所料,破庙永远都是乞丐最好的藏身场所。

抬步走进破庙,里面如外面一样的破烂,不过不管那些装饰和横梁有多么的败落,里面用石头做的佛祖永远是屹立不倒的。莫清歌也不理会破庙两边或惊恐或可怜的目光,径直走到破庙佛像的后面。

佛像后面很惬意的躺着一个一身破烂的中年乞丐,乞丐正在悠闲的晃着腿、吃着烧鸡。看到突然有一个打扮光鲜亮丽的人闯进来,只是一瞬间的惊诧,又转为无所谓的干自己的事情了。

莫清歌看在心里暗暗的赞叹,倒不愧是乞丐头头,定力还是有的。

于是蹲下来对着那中年乞丐说道:“我们来做笔买卖怎么样?”

中年乞丐看了她一眼,不做声。

对于这样的情况莫清歌也早就料了到,虽然买卖这个字眼很是诱人,但是谁就一定知道乞丐要的是钱财来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呢?他们要的不过是三餐温饱,闲暇的时候吹吹风、抠抠脚罢了。

“那我当你答应了。”莫清歌诡异的一笑,“我要你们做的事情很简单。”确实很简单,不会付出生命代价,他们就是在乞讨这个职业之余赚点外快。

中年乞丐不为所动,只是看了莫清歌一眼。

莫清歌从怀里掏出几个碎银子递给中年乞丐,然后说道:“这是定金。我要你们做的就是将你们听到的一些好玩的事情,或者……嗯,达官贵人的一些丑事趣事告诉我,我跟你们付薪酬,不管事情大小,我都要。”

既然决定了要帮凤浅墨取得这天下,那么就该早做准备。